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1日,四川和重庆正式签订《川渝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川渝两省市将在危废处理方面建立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并简化跨省、市转移审批手续,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并及时通报信息。
在跨省、市转移“白名单”方面,川渝之间先期以跨省、市转移数量和批次较多的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今后视制度执行和跨省、市转移类别数量变化情况,经协商后可对纳入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的危险废物类别进行调整。
在简化跨省、市转移审批手续方面,每年12月,重庆和四川在确保环境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分别提出下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及相应接收危险废物类别和数量“白名单”,经双方协商确认正式函告对方。纳入“白名单”中的危险废物及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可按此“白名单”直接予以审批,不再需要双方的生态环境部门函商确定。
同时,川渝之间将强化日常环境监管,若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利用处置单位不再具备处置能力,以及其他影响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情况,及时告知对方;并定期相互告知“白名单”制度中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的实际接收、处置等情况。(张问之)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