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全市电力热力企业均要建设无组织排放监测系统,具备联网
条件,实现数据上传。
序号 详细要求
1
按照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在易产生无组织排放的地方布点安装无组织排放视频监
控系统,并实现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联动;具备联网条件,实现数据
上传。
2
为了确保降尘、tsp 或 pm10、pm2.5监测公平客观,排除人为干预,企业应在采样区
域安装栅栏(1.5m 高、面积 3-5m
2
),同时在采样区域周边安装视频摄像监控设备,
保证视频监控范围可以完全覆盖采样区。样品采集、分析单位由企业按照要求委
托有资质实验室进行,同时向所在地(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3
降尘监测点位依据厂区面积布设;厂区面积大于 100 亩,应布设 1 个降尘点位,
点位应布设在主要无组织产污工序(装卸系统、储存系统、运输系统、备料系统、
锅炉及发电系统、燃气轮机系统、脱硫除尘系统及灰库等)所处的厂区网格内;
厂区面积超过 500 亩的,可适当增加降尘点,并保持降尘点均匀分布;降尘缸放
置高度应距离地面 5-12 米,若放置在屋顶平台上,采样口应距平台 1-1.5 米,避
免平台扬尘的影响。
4
tsp 监测点位依据厂区面积、主要污染源数量的实际情况布设,点位应布设在主要
无组织产污工序所处产区网格内,且兼顾煤堆等其他物料堆场。监控仪表放置高
度应距离地面 3-15 米,若放置在屋顶平台上,采样口应距平台 1.5 米,避免平台
扬尘的影响;
5
pm10、pm2.5监测点位依据厂区面积布设;厂区面积大于等于 100 亩,需在厂区开展
pm10、pm2.5监测,应按照主要无组织产污工序或企业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布设,且兼13
序号 详细要求
顾主要物流通道,监控仪表放置高度应距离地面 3-15 米,若放置在屋顶平台上,
采样口应距平台 1.5 米,避免平台扬尘的影响;厂区面积小于 100 亩,厂区可选
择布设 pm10、pm2.5监测。重点企业 tsp、pm10、pm2.5可选择传感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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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棚通道口、料仓受料口、碎煤、筛分、磨煤、锅炉出渣、输煤、渣仓、灰库
等工序的生产设备与对应环保除尘设备需安装智能电表。
7 智能电表需同步上传生产和环保设备的实时电流、电压、功率等参数。
8 在企业厂区大门外设置公示屏,主要排放数据等信息实时更新。
深圳市奥斯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