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挂式房车上路法律法规
近两年由于喜爱拖挂房车的用户正在迅速增加,国家相关部委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发布了很多相关的通知、文件、标准等。从而解决了拖挂房车在使用过程中的政策法规问题,让拖挂房车上路没有了法律方面的障碍。
近两年由于喜爱拖挂房车的用户正在迅速增加,国家相关部委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发布了很多相关的通知、文件、标准等。从而解决了拖挂房车在使用过程中的政策法规问题,让拖挂房车上路没有了法律方面的障碍。
下面将相关的法律、通知、标准等汇集于此,以方便广大拖挂房车用户
此文中的主车(也就是牵引车)以蓝牌c照的小型载客汽车为例,毕竟这是私车的主流,拖挂房车以中置轴旅居挂车为例,其他类型的车可以参考。
主车牵引拖挂房车出行,法律层面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什么类型的主车可以牵引拖挂房车
只要你的主车能够负担拖挂房车,那就没有问题。但牵引美式拖挂及较重的国产拖挂房车,建议使用非承载式主车,也就是俗称的有大梁的车作为牵引车。
二、可以牵引多大的拖挂房车
按照gb1589-2016的规定,中置轴旅居挂车外尺寸限制如下:车长小于等于12米,车宽小于等于2.55米,车高小于等于4米,按照去年11部委的通知,中置轴旅居挂车的车重小于等于2.5吨,另外56条3款要求拖挂房车的车重要小于主车的车重(此款应该是针对货运车辆的),国家正在制订《旅居挂车技术要求》,目前是征求意见稿,此要求中将旅居挂车分成了好几个类型,如果正式实施,则相关车体数据以这个技术要求为准。
三、开牵引车需要什么类型的驾照
按56条2款要求,c照即可,也就你的主车需要什么驾照,那么,你牵引拖挂房车时也执此照即可。此处重点说明,很多dx认为牵引拖挂房车需要c级别以上的驾照,有说要b照的,也有说要a照的,不一而足,对这些dx,我只能说他们对相关法律条款理解有误。国家在准驾车型分类中,将牵引车的分类放在a2级别中,在a2级别驾照中有明确规定,但请注意,规定中需要a2级别驾照指驾驶重型、中型挂车及半挂车,而轻型挂车、半挂车不在其列。
与此同时,没有任何一款相关法律规定牵引拖挂房车时需要比主车驾照级别高一级别的驾照,既然56条2款明确了小型载客汽车可以牵引拖挂房车,遵从法无禁则可行的原则,牵引拖挂房车时c照即可。再说白一点,这一块实际上是法律空白区,原因很简单,拖挂房车是近几年才开始在国内发展的,多说一句,国家也注意到这块空白,在去年11部委文中明确提出了“研究改进旅居车驾驶证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拖挂房车可否上高速
交法中67条,让很多高速公路管理方禁止拖挂房车上高速,针对这一这现象,15年的两部委134号文,给出了明确的说明,拖挂房车不但能上高速,同样也能在城市高架、桥隧上正常通行。另外,提醒拖挂房车车主,这个134号文是内部发文,从公安部的网站上无法查询到,但有其他方法解决。
提醒拖挂房车车友,真遇到低素质的收费管理人员禁止拖挂房车上高速,首先出示相关法规依据,不能解决的,直接打110请警察介入解决,一般就能解决问题,好好解释,吵不能解决问题。
五、高速过路费按什么标准收取
这不是一个问题,咱们大天朝有一个特点,凡是涉及收费的法规,那还是很超前的按照03年的《jtt489-2003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中的规定,拖挂车辆高速通行费,按高于主车一个类别收取,同时,去年的11部委通知中,也明确了按高于主车一个类别收取。
目前,由于etc特殊性,大家还可以讨个巧,从etc直接通过,还是按主车收费,有部分方也通知人工收费也是按主车收。以后规范了肯定是高一级别收费。
六、主车加装拖钩否合法
从严格意义讲,这属于非法改装,但从16条来说,又是可以的,同样的,依据法无禁则可行的原则,目前无人管理,验车时也可以正常通过。同样的,国家也注意到了这块空白之地,去年11部委通知就已经明确提出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牵引装置“,至于遵从什么标准、到哪里去安装等等,均得继续等待了。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登记:(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登记的。
七、拖挂房车上牌与年检
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公安部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根据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公安部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第七条,拖挂式房车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携带带有中文标示的海关货物进口证明及销售单位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按照新车上牌程序,缴纳购置税,验车路试上牌,办理黄色挂车车牌 (无论大小都是黄牌);拖挂房车每年年检一次。拖挂房车报废期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