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都疑惑不解,当初我们建网站的时候已经到工信局进行了网站icp备案,为什么现在还要到公安局进行公安备案呢?工信局的备案与网安备案又有什么区别呢?
杭州丹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马上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得知网安备案的通知是2011年11月28日颁发通知的,最近才落实到基础。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工信部的备案一般称为「icp备案」,公安部门的备案一般被称为「网监备案」。icp备案,管理主体其实是各地通信管理局,网络接入服务商配合完成审查工作。网路接入服务商自查或通信管理局抽查过程中,查到你的备案有问题,就会停止你的网站接入。所以只要当前是从国内网络接入的网站,就必须要完成icp备案。而网监备案则不同,管理主体是各地公安局的网监处。说白了,就是管理你不要危害到“国家安全”、“社会安全”、“集体安全”的。每个公民都有配合义务,在条例层面是「必须」遵守。经过我们的详细咨询,现在向各位已建网站、未建网站和准备建网站的朋友们提个醒,原来是只有国外的服务器才可以不进行网安备案,相对而言只要是国内的服务器都要进行网安备案,不然的话辛辛苦苦建好的网站就不能开通使用。
上海市网站公安备案公告的内容如下: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之后,需在网站开通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如未办理公安备案手续,请尽快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beian.gov)提交公安备案申请。如需咨询公安备案事宜请联系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联系电话附后。如您备案属地为上海,请您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尽快办理网站公安备案,如超过30日未办理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处置措施,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外地用户请直接咨询所在地市级公安局。
附件一:上海市各区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联系方式
上海市各区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二:相关政策法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好多制作网站的老客户都说当初在工信部进行网站备案的时候提供这个资料那个资料的,折腾了一番,备案信息也是2-3周才基本完成,现在的网安备案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下面丹若科技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网安备案必须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首先在网上进行备案信息的提交
2、准备网站核验通知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网站域名证书
7、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公司公章
注:单位网站到网站办公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个人网站到个人现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
准备好上述材料以后就是到所在地区的公安局进行备案了。建议收到公安局网监紧急通知5日内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公安机关网站备案流程如下:
第一步:身份核验
1. 1.http://beian.gov/portal/index 首先打开此网站进行登陆重新注册账号,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信息录入和电子文档录入,提交成功后前往分局进行现场核验。
2.现场核验时需带资料: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其余所需要的材料您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网安部门。
3. 公安平台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将通过截图发到 beian@sundns备案邮箱并电话联系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收到后方可开启网站,同时在您身份核验后,您所属的网安会告知进一步的网站备案工作,请按照网安的实际工作方式进行操作,请配合。
公安备案时请注意:
1. 提交资料后,网站负责人前往分局完成最终备案。企业网站需携带公章,个人网站可在电话中咨询。
2. 备案通过后,请在公安平台网站下载: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检查接收材料清单”填写好前往分局现场核验。
注意事项:
1. 关于公安备案,因每个区县网安支队要求都有所不同,所以负责人在做身份核验的同时可以咨询下一步的备案流程和所需资料。
2. 收到网安核验邮件通知后,请网站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一般为10天内)如果预期未处理的,网安将通知我司暂停网站接入直至负责人完成网站备案核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