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增强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年检业务实行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严禁同城吃请、超标准接待,严禁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培训费用,严禁超编超标配备车辆;杜绝设立“小金库”……郑州市政府近日印发《郑州市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我市多举措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我市要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增强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按照《意见》,预算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因支出调整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预算的,要严格履行程序报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要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要求,以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等为平台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严格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年检业务实行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按照“不审批开户为常态、审批开户为特例”的原则,实行银行账户的开立管理。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严禁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部门单位或下级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银行账户,核算不同用途的资金。
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在编制单位收支预算的同时,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和超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采购资金未落实的,一律不得进行政府采购。
《意见》提到,“三公”经费等管理也更加严格。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住宿、餐饮标准,严禁同城吃请、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报销凭证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加强会议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时间、规模、规格,遵循简朴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开支范围,严禁以会议费用列支与会议无关的费用,严禁发放礼品、纪念品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物品。
记者:张云帆
统筹:李昌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