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以来,p2p网贷行业持续阴霾笼罩,行业成交量大幅回落,投资人信心受挫。阵痛期,监管层及各地互金协会多措并举,多方面弥补监管缺失,比如加大对借款人逃废债的惩治力度,建立平台退出制度,巩固正常运营平台风险防范措施等。本报告首先梳理分析近期的监管文件,然后针对备案、退出、维权等薄弱环节提出建议。
一、目前监管动态
1、严厉打击逃废债,加大惩治力度
2018年下半年,p2p网贷行业发展受到了严重冲击,尤其是7月份,问题平台数高达165家,超过上半年问题平台数总和。
借款人逃废债加速了平台爆发风险事件速度。老赖逃废债除了是抱有平台暴雷企图逃脱还款责任的心理外,也将禁止暴力催收的《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视作逃废债的保护伞。为了惩戒老赖,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近期政策重心在于打击逃废债行为,具体举措包括:
第一,构建政策支持。 互金整治办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应对网贷风险“十项举措”之一就是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地方政府政策持续跟进,比如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下架计划类理财产品及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知》,提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第二,上报老赖信息。 互金整治办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p2p网贷平台报送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近百家平台上报了老赖信息。
第三,加大逃废债惩治力度。 惩罚主要包括:将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老赖行为形成制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立案侦查,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予以从重要处罚。
7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北京召开专题座谈会也表示会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行为,而其作为百行征信的控股股东,除了在政策引导上发挥重要作用,还将和其他参股个人征信机构发挥业务联合优势,共享信用信息。目前,百行征信首批接入p2p网贷平台已经包括宜人贷和拍拍贷。
2、制定退出指引,触及退出细节
退出指引是近来协会密切关注、出台的内容。截至目前,深圳市、浙江省(含杭州市)、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先后发布了相关的退出指引。针对目前行业内p2p网贷平台毫无征兆地单方面发布退出公告、退出方式单一、资产处置不透明等不足,协会进行了补充和修正。
各地方协会出台的退出指引总体上共性较强。其中“退出程序”是各地退出指引的核心内容,流程也较为一致,具体如下图所示:
区别点体现在个别事项的处理方式,差异化内容概括如下:
(1)退出公告时效性:浙江省(含杭州市)要求提前十个工作日
p2p网贷平台退出要“先报备,再公告”。平台在作出终止p2p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决定后,应及时向所在区金融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报备,清理存量业务并报备退出方案后方可发布退出公告。
而部分地区对公告发布提出了时效性要求,比如北京市要求p2p网贷平台组建退出工作组后十日内通知投资人退出事宜,浙江省(含杭州市)要求p2p网贷平台至少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投资人和借款人告知退出方案等。
(2)退出路径:北京鼓励并购重组方式
退出是p2p网贷平台缓释流动性的最后方式。p2p网贷平台退出遵循市场化原则,可行退出路径包括:资产处置、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
其中,深圳市、浙江省(含杭州)、广州市提出p2p网贷平台可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不良资产压力过大的平台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北京市鼓励平台优先采用并购重组方式退出;上海市提出平台可通过吸收合并、并购重组、资产处置、合法追偿方式退出。
各种退出路径适用情形不同,其中并购重组适用于在资金端或资产端有优势的平台;债权转让适用于投资人债权清晰、标的真实的p2p网贷平台;破产清算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p2p网贷平台。
(3)加大金融消费者保护:广州为自行催收投资人提供借款合同支持
p2p网贷平台与一般企业退出存在较多不同,其中一点就是p2p网贷平台投资人众多,而且是社会不特定公众,其退出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
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主要侧重保障有效沟通渠道,提高平台信息透明度,让平台在阳光下退出。部分地区出具了详细的保障措施,比如浙江省(含杭州市)引导投资人理性维权,北京市、广州市要求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投资人退出事宜,广州市为还愿意自行推送投资人提供借款合同材料支持。
(4)明确背景股东责任:深圳市要求背景股东提供资金援助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7月底,国资系累计转型及停业平台数、问题平台数分别为37及66家;上市系两类平台数分别为14和6家。虽然p2p网贷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但平台爆发风险事件可导致背景股东商誉受损。
浙江省(含杭州市)、深圳市要求国资系、上市系及集团化背景的p2p网贷平台退出,应由国资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提供合理范围的资金援助,缩小不良贷款余额规模,减轻投资人损失。
(5)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进场:上海市引入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
已经出台退出指引的地区均提出了第三方进场需求,其中深圳市、浙江省(含杭州市)、广州市鼓励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北京市鼓励引入律师事务所和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上海市鼓励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第三方机构进场改变以前p2p网贷平台较为“随意”的退出方式,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作用,还原p2p网贷平台真实的逾期率、融资成本等核心数据,保障平台退出程序合规、资产透明、数据真实。第三方专业机构以退出工作小组成员身份参与p2p网贷平台退出工作,退出工作小组是p2p网贷平台的管理机构。各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平台退出期间的职责如下:
3、风险防范重舆情及巡查,事前监督与事后维稳并重
(1)监控舆情,做好投资人教育工作
在网贷行业暴雷潮下,投资人将舆情视作预判平台是否暴雷的重要信息源,以修正自主判断偏差。而目前部分借款人契约精神缺失,甚至故意散播平台暴雷谣言制造投资人恐慌,企图逃脱还款责任。
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p2p网贷平台积极稳妥应对舆情,及时消除公众误会,避免公众因不实信息误导引发恐慌情绪和挤兑等次生风险。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还进一步细化舆情监督工作,细化到投资人教育工作,要求p2p网贷平台及时解释待偿余额或存量规模与实际资产风险之间的关系,呼吁舆论媒体如实报道p2p网贷平台和行业情况。
(2)线上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
线上巡查可实现对p2p网贷平台常态化线上监督,有助于形成行业预警的长效机制,做到风险及时发现、预警与纠偏。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平台线上巡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线上巡查工作内容。巡查事项除了常规监测指标外,还重点监测近期暴雷平台高危风险点,比如高返、股权变动等。线上巡查项目及指标具体如下:
二、未来监管建议
虽然目前p2p网贷行业政策指导已经深入到平台运营、产品设计、风险防范及退出等全业务链条,但部分细节工作指导尚需进一步明确。为了促进行业尽快走出低谷期,建议未来政策指导可从以下方面强化:
1、尽快落实备案制度
原定2018年6月底前完成的平台备案工作现确已延期,近期互金整治办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表示条件成熟的p2p网贷平台可按要求申请备案。而备案制下提交的部分文件有时效性要求,比如广东省要求合规性审查报告是在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建议监管机构尽快明确p2p网贷行业管理制度,便于平台有的放矢做足准备工作。
2、站在国家层面高度制定退出指引
目前下发的退出指引均是地方互金协会的区域性政策文件,仅对该地区的会员机构有效,且执行效果主要取决于会员机构的自律性。建议监管部门从国家层面高度下发相应的退出指引,加大政策文件对p2p网贷平台的约束力。建议监管层与地方协会打好政策组合拳,平台遵守监管制度的同时,也发挥自律性,更能保障退出的顺畅,减少对市场的冲击。
3、建立平台退出跟踪体系
对于退出的p2p网贷平台,短期内兑付效果较好,但由于兑付时间较长,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后期兑付可能会偏离原先的兑付约定,甚至部分平台后期可能会消极兑付。建议监管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台退出跟踪体系,一是监督平台真实如约兑付,二是及时发现平台退出时面临的困难并提供相应帮助。
4、构建投资人维权指导
平台爆发风险事件使得投资人遭受经济损失,而由于有效信息缺失,投资人找不到有效的维权方式。虽然社交平台提供了投资人维权沟通渠道,但也潜在被 别有目的人士利用的风险,比如有人冒充专业维权人士收取维权费后跑路等事件让投资人遭受二次经济损失。建议监管层发布合法维权指引和维权防骗风险提示,比如发放维权常识百问百答手册,制作合法维权流程视频,开放投资人登记平台,安排专线解答维权疑问,定期推送案件进展等。
总结
对于目前仍在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已经加大对其线上巡查监管力度,加强舆情监督的同时也格外关注近期暴雷平台重大风险点;对于无法适应环境变化而退出的p2p网贷平台,协会也制定了详细的退出方案,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现平台平稳有序退出;为缓解流动性压力,部分地区已要求下架计划类理财产品,推动借款标的回归原始期限。为了提高政策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p2p网贷环境,建议监管层尽快落实备案制度,从国家层面制定平台退出指引并做好平台退出跟踪工作,制定维权指导以切实保护投资人利益。我们相信,在有效的政策指导下,p2p网贷行业终将走出困境,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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