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坍塌砸伤行人的事故时有发生,因建筑物发生的损害较为复杂,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由警察充分调查后确定各方的责任。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了解郑州一游泳馆坍塌致人死亡,在游泳馆发生意外怎么办?
一、郑州一游泳馆坍塌致人死亡
4月18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五洲温泉游泳馆发生一起局部坍塌事件。截至15时30分,事件救援工作结束,共救出12人,其中轻微伤和轻伤9人、死亡3人(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现场死亡)。
目前,3名企业经营者已被警方控制,善后工作及事件具体原因调查正在进行中。
二、在游泳馆发生意外怎么办?
在游泳馆发生意外后,需要确定意外发生的责任人并追责。
游泳馆坍塌的,一般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再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在游泳馆意外受伤后应当如何赔偿?
在游泳馆意外受伤后,事故责任人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其他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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