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校车草案经过反复征求部门、地方、专家的意见,形成了保障就近入学,大力发展公交,重点支持农村校车服务的总体思路,在这一思路主导下,草案对资金问题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地区为居住分散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发展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支持资金由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制定。
对驾驶人要具备什么资格,草案规定,校车驾驶人应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资格,年龄不超过60周岁,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及醉酒后驾驶记录、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未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拘留处罚,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历史。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重心,校车逐渐成为家长选择幼儿园、学校的标准之一。有校车或没校车,有一辆好校车或是普通校车,这样的差异无形中也影响了家长对幼儿园的评价和印象。校车是一个城市里的风景线,总是引起沿途的人们评论或者关注,一辆好校车传递给人们学校品牌的实力、专业和责任感。一辆好校车可以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更安心。拥有一辆好校车,不仅是家长的选择,更是区域幼教品牌和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建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