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检查中,检查组人员首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存在的问题,向涉及的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详细地落实了解具体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16家、销售代理机构7家,对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以及项目销售场所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责令整改,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紧紧围绕着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秉承监督管理在售房地产项目“全覆盖”、震慑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无盲区”,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原则,检查人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制造抢房假象;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采用‘首付分期’等形式购房;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对象出售商品住房;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或另设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购房人房款(包括预订款、首付款、按揭贷款等);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对象提供经纪服务,或者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资料规避限购政策”等共计22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
同时,住房保障中心还结合郑州市房管局对本次专项整治检查中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应公示的信息,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商品房销售委托书,房源销控和价格表,房管、物价、工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等11项内容,进行了认真地检查,有效地防范交易隐患、排查整治问题、遏制违规行为,做细、做实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通过扎实地开展辖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强化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增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规范了高新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全力营造遵规守法、诚实信用、规范经营的房地产市场经营氛围,为辖区广大购房群众提供放心、安全、和谐的购房消费环境。(住房保障中心 杨辉艳 供稿)